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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张晓博)为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发生,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实现案源、诉源、访源有效治理,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石家庄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村一牌”活动,陆续在全市4300余个行政村设置、悬挂《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警示牌》。
《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警示牌》列举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等破坏环境资源常见行为,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提示广大群众,警示牌所列行为“轻则违法受罚,重则犯罪入狱”。目前,全市法院已完成主要村镇的挂牌工作,9月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挂牌工作。
近年来,石家庄市中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发现,当事人“不知法而犯罪”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不懂法、不守法问题突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在农村地区易发、频发,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大方向、大趋势不适应。石家庄法院此次“一村一牌”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村民提高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教育和警示村民自觉远离违法犯罪,也有助于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图为平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干警赵洪成在挂牌后为群众讲解生态保护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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