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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8月22日讯(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公安部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6%。
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打严治枪爆犯罪,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公安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对枪爆违法犯罪的严打严治和对枪爆物品的严管严控态势。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介绍,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查破枪爆案件1.3万起,打掉团伙37个,捣毁窝点25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万人;收缴枪支4.3万支、子弹110万发、炸药25吨、雷管10.3万枚;排查枪爆从业单位299万家次,整改安全隐患1.1万起。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连续大幅下降。2022年已降至历史最低,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
“但是,受国际国内各方面复杂因素影响,仍有一些涉枪涉爆线索未被发现,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亓希国表示,目前,枪爆案件总量仍然较大,网络制贩仍较活跃,内外勾连仍较频繁,大宗毒品走私贩运中多涉及枪支、爆炸物品,以枪护毒特征明显。与此同时,枪爆物品仍是暴恐分子极力获取的重要作案工具。
近期,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今年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投案自首、检举揭发的人员给予宽大处理,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明确对举报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奖励。据悉,今年以来,各地接到群众举报枪爆线索1052条,据此查破案件379起,兑现奖励26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陈鸿翔表示,各级法院鼓励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和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对于具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其中构成重大立功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对于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一旦发现,依法从严惩处。“我们将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于社会危害大、主观恶性深的涉恐涉黑涉恶等有目的严重暴力持枪犯罪,涉案人数多、覆盖面广的网络贩枪系列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对于社会危险性小,主观恶性较轻的因个人收藏、爱好、历史遗留等非法持有少量枪支,主动上缴枪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宽、从轻处罚,该不起诉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亓希国表示,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严打境内制贩,严查境外走私,严防枪爆物品走私入出境,加强国际执法合作,联合缉捕境内外在逃人员;加强寄递物流和货运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安检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彻底封堵非法流通渠道;加强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灯下黑”问题。加强对易制枪爆原材料的管控,建立完善制度措施,严防被非法获取利用。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各类枪爆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铲除枪爆违法犯罪及其滋生土壤,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触手可及、安全就在身边。
编审:蔡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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