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6月15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发布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情况(CPI),调查数据显示,5月,我省CPI环比下降0.1%,降幅比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列全国第11位。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环比由上月的上涨0.1%转为下降0.1%。
从同比看,CPI由上月的下降0.1%转为上涨0.2%,涨幅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列全国第18位。核心CPI同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1月至5月平均,CPI比上年同期上涨0.7%,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列全国第19位。
此外,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五涨二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2%,食品烟酒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价格均上涨0.1%,衣着类、交通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0.1%、0.9%,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与上月持平。(记者 唐佳丽)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