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谢谢你们帮我把钱要回来!”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道。近日,光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原告光山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某路桥公司、实际施工人解某签订了《商品砼供需合同》,由该混凝土公司为二被告施工的某项目工地供应混凝土。2021年1月项目完工后,二被告却迟迟未将货款结清。该混凝土公司多次催要后,二被告向其支付了30万元,剩余160余万元却始终催要无果。为了要回货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混凝土公司将二被告诉至法院。光山县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偿还该混凝土公司剩余货款及利息。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陆续向该混凝土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但还有116万余元时,又没有了动静,该混凝土公司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标的额较大,迅速行动,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强制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启动了财产查控程序,冻结了被执行人某路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与该路桥公司负责人沟通,释明法理、分析利害,告知其如仍不按期履行,将对银行卡中存款进行扣划。该路桥公司本不以为意,但没过几天便感觉到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带来的诸多不便,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款项,承办法官也第一时间将款项转交给申请人某混凝土公司,成功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该案顺利执结。
光山县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县域营商环境优化。(郝昱玮 吴宣萱)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