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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愿做’‘不会做’‘做不好’到‘学着做’‘比着做’‘抢着做’,我们的工作作风和监督效能都得到转变和提升。”谈及以案促改“三化”工作法,潢川县桃林铺镇纪委书记周海辉感触颇深。
今年以来,潢川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以案促改“任务流程化、工作清单化、成效评估化”工作法,将以案促改贯穿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凝聚整治合力,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挂图作战,实现任务流程化。坚持问题导向,制订“施工图”,严格“照图施工”,对以案促改重点环节、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逐项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明晰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以案促改动态管理台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查办案件的受处分人身份、简要案情、所受处分、以案促改通知书下发时间等主要内容录入工作台账,及时跟进监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
多方会诊,坚持工作清单化。结案后,该县纪委监委由以案促改室牵头,联合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和案发单位等多方对案件进行集中会诊,探索整改提升的有效路径,结合案发单位的实际情况,共同开出“药方”,及时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不定期对案发单位整改情况跟踪问效;以案促改室制定工作任务清单,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对照清单落实,全面梳理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扎实推进整改。
压实责任,推进成效评估化。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印发《潢川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成效评价暂行办法》,在以案促改结束后,对案发单位开展“回头看”,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组织领导、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民意测评、综合评价等7个方面量化打分,精准检验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质量和效果,评分低的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推倒重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纸面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行‘三化’工作法,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着力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长效的监督闭环,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郝昱玮 龚子歌 金鑫 朱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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