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正是它们与人类一起构成了多姿多彩的世界。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每个生灵都需要被善待,山西长治公安出手搭救野生动物的故事还在上演,让我们来看看,遇见他们是不是最美的意外!
画面一
“警察同志,有一只像鸽子一样的小鸟落在地上无法飞行,你们快来看一下!”日前,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发现这只小鸟羽毛呈灰褐色,体型比鸽子略小,可能是被大风吹落受伤,失去了飞行能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警立即联系了长治市人民公园,并找来食物和水投喂。后经工作人员鉴定,小鸟为野生斑鸠,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目前,这只野生斑鸠已经送至长治市人民公园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治疗,待其痊愈后将放归大自然。
画面二
近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大辛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求助,称在某小区发现一只“大鸟”,请求民警予以救助。在现场,民警看见这只“大鸟”爪子锋利,形似“老鹰”,翅膀疑似受伤,正萎靡地蜷缩在角落里。
为确保小区居民安全,民警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用纸箱将其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后经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确认,“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目前受伤的游隼已得到妥善救治。
游隼是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凶猛彪悍著称,且是世界上俯冲最快的鸟,被称为动物界的“空中子弹”,属濒危物种。
画面三
6月3日下午,长子县公安局碾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在河滩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棕色鹿型动物,请求民警帮助。
经初步检查,民警发现该动物的左后腿受伤,伤口伴有溃疡,精神不佳急需救助。民警立即与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确认,这只受伤的动物是国家二级濒危野生动物河麝,是麝科、麝属的动物。
目前,受伤的河麝已得到妥善救治,工作人员表示,待其伤势痊愈后,将择机放归大自然。
画面四
6月5日晚,襄垣县虒亭镇村民发现有三名钓鱼者正在捕捉一只刺猬,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虒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三人的身份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其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
随后民警联系了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刺猬进行了悉心照料。次日清晨,民警与热心群众一道将刺猬带至野外放生。
刺猬是一种体长不过25厘米的小型哺乳动物,喜在夜间活动,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目前,该物种已被列为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私自野外抓捕或贩卖均属于违法行为。
给它们一点爱,我们的家园才会更美,保护野生动物,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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