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书指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近日,内乡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内乡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城区窨井设施管护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和城市健康运行。
检查组一行重点对学校、医院周围、居民小区、商铺门前等主要街道、重点区域窨井盖设施是否存在破损、下陷、老化、松动、是否悬挂防坠网等情况以及破损程度、修复紧迫性等进行逐一摸底排查。
在此基础上,县城管局和县检察院还就近期强降雨影响群众出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问题进行会商联动,建立以短期见效、长期消除隐患为目标的窨井盖管护机制,加强对辖区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修复、更换问题井盖,避免发生窨井盖“吃人”“脚下陷阱”等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件。截至目前,部分“带病”窨井盖相关问题,已督促设施产权单位限期整改维修,累计更换井盖、井篦80余套。
下一步,内乡县城市管理局将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切入点,充分担负起城市管理部门“强化城市治理、守护民生安全”的职责使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动落实窨井盖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供稿:刘天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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